1月7日消息,,經市政府同意,,《太原市教育領域市級與縣(市、區(qū))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本月實施,。我市明確教育領域市級與縣(市,、區(qū))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推進全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教育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市級與縣(市,、區(qū))財政事權劃分為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其他教育(含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yè)教育等)3大類25項,。其中,,義務教育方面,,主要包括公用經費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校舍安全保障,、小學生放學后托管服務經費補助等11項,。全市執(zhí)行國家或省基礎標準,,市級與縣(市,、區(qū))按照分級負擔比例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例如,,對改善貧困地區(qū)薄弱學?;巨k學條件補助,,市,、縣(市,、區(qū))執(zhí)行義務教育學校全省基本辦學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學?,F(xiàn)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當地財政統(tǒng)籌安排。今后根據城鄉(xiāng)義務教育改革發(fā)展形勢,,適時調整支持內容,、范圍和重點。
我市動態(tài)調整優(yōu)化全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不斷提升全市教育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責編:鄢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