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窗拋物,,不僅污染環(huán)境影響城市形象,還會給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帶來危險,。近日,,交警萬柏林一大隊民警根據網友舉報,,上路攔截車輛,對車窗拋物當事人罰款20元,。此事經網絡曝光后,,網友紛紛點贊。(《太原晚報》9月24日)
交警雷厲風行的工作態(tài)度,,值得點贊,。但筆者認為,誠如有網友所說,,罰的太少,,未必能起到應有的效果。 在司法實踐中,,類似這樣的規(guī)定還有很多,,明明是嚴厲性質的處罰,結果卻是不痛不癢的“輕撫”,,不能觸動違規(guī)者,。說實話,20元的車窗拋物罰款,,還不夠市民舉報與交警查處的成本,,也難怪會被人認為輕描淡寫。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約束和教化,,當懲戒力度達不到應有的效果時,,就應該及時增強。(作者為太原市企業(yè)職員)
(責編:王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