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太原市駕駛人可以申領電子駕照了,。交警提醒大家,,電子駕照申領沒有期限,,無需扎堆申領,,并詳細解釋了申領的有關細則,。
電子駕照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交管12123”APP發(fā)放,,大家登錄APP,,按照提示流程就可申領,。
首次申領電子駕駛證時,“交管12123”將自動調取申請人已留存的照片作為電子駕駛證照片,,電子駕駛證生成后,,可以自愿選擇是否更換照片。對沒有留存照片的,“交管12123”會提示申請人通過手機拍照或者相冊選擇的方式提交電子照片,,審核通過后,,用于生成電子駕駛證。
拍攝或上傳照片需注意以下細則:
1.背景白色,、拍照環(huán)境光線均勻,,申請人坐姿端正,雙肩水平,,表情自然,,正視鏡頭。
2.著深色衣服,、免冠,,頭發(fā)不遮蓋面部、耳朵,,發(fā)型不凌亂,、蓬松,不化濃妝,,不著制式服裝,,不戴口罩、墨鏡,、帽子,、圍巾,、飾品,。
3.不得衣衫不整、著過于暴露服飾,,不作夸張姿勢,,不打手勢,不眨眼睛,。
4.不得上傳不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風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標識,、數字,、字母、文字等有關內容,。
5.不得上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的有關內容。
6.應上傳近6個月內的證件照片,,不得對人像特征進行技術處理,,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交警提醒大家,,照片要避免過度修圖,,對惡意上傳,、使用違規(guī)照片的,公安交管部門將停止電子駕駛證申請使用,,并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另外,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已申領電子駕駛證的,,因準駕車型、駕駛證有效期,、發(fā)證機關等發(fā)生變化辦理換證業(yè)務后,,申請人需要重新申領電子駕駛證。申請人的駕駛證存在扣留,、暫扣,、逾期未體檢、逾期未審驗,、公告停止使用等情形的,,無法申領電子駕駛證。
對因特殊原因導致無法通過“交管12123”APP申領電子駕駛證的,,申請人可以到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申領,,車輛管理所審核后將通過“交管12123”發(fā)放電子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