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戶逐人逐項核對,清理應銷未銷戶口,,清理整頓無戶口人員,,清理未辦理二代身份證人員和重復戶口……7月15日,市公安局發(fā)出“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從即日起至8月31日,,在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前全面開展戶口整頓工作。
為確保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質(zhì)量,,使人口資料更加全面詳實,,戶口登記項目更加完整準確,我市警方?jīng)Q定在全市范圍內(nèi)開展戶口整頓工作,。公安機關將采取預約上門或電話,、網(wǎng)絡等方式,逐戶,、逐人核對全市各類人口數(shù)字,,重點查清登記常住人口中重復戶口、人戶分離和戶口待定人員,,應銷未銷戶口人員,,戶口登記項目差錯以及未登記的暫住人口。同時,,集中開展對集體戶的全面清理,,督促符合家庭戶落戶條件的人員盡快遷出戶口,解決集體戶口滯留問題,。
對已應征入伍,、加入外國籍和出國(境)定居、死亡人員等按規(guī)定應注銷戶口而未注銷的,,戶主或其他親屬應持相關證明材料于8月31日前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xù);逾期未辦理的,,派出所將結(jié)合相關信息調(diào)查核實后注銷,。
無戶口人員,及時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或父母戶籍地派出所咨詢,、申報和登記辦理戶口手續(xù),。年滿16周歲未辦理身份證或未采集錄入照片人員,需在8月31日前到戶籍地派出所辦證,、采集錄入照片,;未滿16周歲的公民也可由監(jiān)護人帶領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
涉及重復戶口的居民,到戶籍地派出所辦理重復戶口注銷手續(xù),,8月31日前主動申報重復戶口并積極糾錯的予以從輕,、減輕或免于處罰。
人戶分離,,即我市戶籍人口實際居住地址與戶口簿登記住址不符的居民,,及時持戶口簿、身份證,、房產(chǎn)證或購房合同,,到實際居住地派出所進行戶口信息核實。戶口登記項目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存在差錯的,,持相關證件或證明前往派出所變更,、更正。
離開戶籍地的外市流動人口,,在我市擬居住10日及以上人員,,應主動到居住地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警方提醒,,如實提供準確的信息是公民應盡的義務,,也是對自身合法權(quán)益的保障,請大家積極參與戶口整頓工作,,檢舉揭發(fā)持有,、使用虛假戶口或虛假身份證,以及其他違反戶口管理規(guī)定的線索,,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如您或家人在戶口核對期間未能核對戶口,請及時與社區(qū)民警或社區(qū)(村委會)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