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全市中考考務工作會上再次重申陽光招生要求,,嚴格規(guī)范高中學校收費行為,,嚴禁招收借讀生,,嚴禁空掛學籍,。
我市繼續(xù)實施中考“陽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學校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和結果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guī)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
嚴格招生計劃。經(jīng)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的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和學籍備案的唯一依據(jù),。任何部門,、學校不準擴大招生范圍,不準超計劃招生,,堅決杜絕亂招生,。
嚴格招生程序。普通高中招生實行考生網(wǎng)上自主填報志愿,、網(wǎng)上統(tǒng)一錄取,。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錄取政策,、錄取分數(shù)線、錄取結果等要及時公布或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嚴格規(guī)范收費。公辦普通高中必須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取學費,、進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得以借讀生、代培生,、旁聽生,、國際課程班學生等名義高收費。民辦普通高中學費須按學期或?qū)W年收取,,不得跨學年收取,。對陽曲、婁煩兩縣建檔立卡的貧困家庭高一年級新生,,繼續(xù)實施普通高中教育免學雜費,。
嚴格學籍管理。未經(jīng)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學籍注冊,。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借讀生,,不得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空掛學籍。各學校要加強高中學生學籍管理,,嚴禁“人籍分離”,,嚴禁同時或者交叉注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雙重學籍”,。
要嚴肅查處普通高中超計劃招生,、超范圍招生和亂收費等問題,嚴肅查處“中介”機構非法招生和各種名目的有償招生問題,,嚴肅查處學校亂宣傳,、亂招生,、亂收費、亂辦學等違規(guī)違法行為,。對違規(guī)以“借讀生”等名義亂招生的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學校,將采取核減招生計劃,、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檢、吊銷辦學許可證等措施的處罰,。對違反招生紀律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