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交警杏花嶺大隊通報了因飲酒被查處后,,長期不到交警隊處理違法的6名駕駛?cè)说男畔?,敦促這6名駕駛?cè)吮M快到交警杏花嶺大隊處理違法,否則將被吊銷駕照,。
自2018年11月以來,,有44名因飲酒后駕駛被杏花嶺大隊查處并被扣留駕駛證的駕駛?cè)耍L期未到杏花嶺大隊接受處理,。今年11月,,杏花嶺大隊民警分批次對這些駕駛?cè)诉M行了電話通知,,截至12月7日,44人中的38人已到交警隊接受了處理,,但仍有6人因電話變更等原因,,無法聯(lián)系。這6名駕駛?cè)朔謩e是,,身份證尾號為2710的武某,、6519的柳某、791X的楊某,、1338的張某,、1711的楊某某和3238的樊某。杏花嶺大隊敦促這6名駕駛?cè)?,盡快到大隊接受處理,,否者將按照相關法規(guī),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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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要被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駕照暫扣期間仍然駕車上路的,,一旦被查獲,,將被視作無證駕駛受到罰款和行政拘留的處罰。 《交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