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疫情防控辦發(fā)布第75號通告,即《關于加強進口冷凍肉品和水產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11月1日起,,我市設立“進口冷凍肉品和水產品集中監(jiān)管總倉”(以下簡稱冷凍品集中監(jiān)管總倉),。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斷疫情傳播風險,,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從2020年11月1日起,凡在太原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凍品,在儲存,、銷售,、加工前,應進行集中統(tǒng)一核酸抽樣檢測和外包裝消毒,。進口凍品運輸中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進入冷凍品集中監(jiān)管總倉的進口凍品經營者(貨主),須按要求如實填報貨主,、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凍品批次,、車輛,、司機、貨物流向等信息,。
進入冷凍品集中監(jiān)管總倉的進口凍品,,經外包裝消殺和核酸抽樣檢測合格,并取得《太原市進口冷凍肉品和水產品集中監(jiān)管總倉出庫證明》,、食品安全追溯碼后方能出倉,。
從2020年11月1日起,我市從事進口凍品儲存,、銷售,、加工和使用的經營單位,需查驗《太原市進口冷凍肉品和水產品集中監(jiān)管總倉出庫證明》,、食品安全追溯碼,。對11月1日前購入的凍品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實施核酸抽樣檢測和消殺,,納入可追溯管理,。
為保障冷凍品集中監(jiān)管總倉高效有序運行,入倉凍品可進行電話預約,。
集中監(jiān)管總倉進口冷凍品經核酸抽樣檢測合格的,,總倉將通知貨主提貨,貨主應在通知規(guī)定的時限內提貨,。提貨須“整車入倉,、整車出倉”,,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貨。
進口凍品在集中監(jiān)管總倉的核酸抽樣檢測,、外包裝消殺,、倉儲(24小時內)的費用由政府承擔。經查實不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的,,上述費用由貨主承擔,。超期提貨所產生的倉儲費用,由貨主承擔,。
進口凍品核酸抽樣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凍品按有關規(guī)定作無害化處理,。
從11月7日起,,對于違反本通告規(guī)定,存在進口凍品應進入集中監(jiān)管總倉而不進入,、儲存銷售加工未取得《太原市進口冷凍肉品和水產品集中監(jiān)管總倉出庫證明》,、食品安全追溯碼的進口凍品、未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等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查處,,并納入征信系統(tǒng)。
太原市冷凍品集中監(jiān)管總倉(太原田和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小店區(qū)北營北路6號,,電話預約方式:0351-2795111/279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