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現場交通違法可以跨省異地處理啦!記者6月19日獲悉,,山西目前已開始全面實施跨省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是指被技術設備記錄,,而非交警現場開具罰單的交通違法行為,。今后,這類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理不再受車輛戶籍所在地和違法發(fā)生地的限制,。
以往發(fā)生非現場交通違法后,,駕駛人只能在交通違法發(fā)生地或車輛登記地處理,往返奔波諸多不便,。如今,,駕駛人可以選擇在全國任意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方便快捷,,減少奔波,。異地處理交通違法,行政處罰決定由發(fā)生地公安交管部門作出,,執(zhí)行的是發(fā)生地罰款標準,,因此,,在不同省份發(fā)生的同一交通違法,可能出現罰款金額不同的情況,。另外,,如若當事人對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事實有異議,可通過公安交管部門互聯網站,、“交管12123”或者任意地交通違法處理窗口向公安交管部門提出,,公安交管部門受理后轉遞給發(fā)生地,由發(fā)生地調查處理,,并告知當事人,。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非現場交通違法是不可以異地處理的,。比如,,按照行政處罰法,對依法可能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當事人有異議,,以及滿分次數較多的駕駛人處理交通違法時,公安交管部門需要經過嚴格的調查方可作出處罰決定,,這個調查過程需由發(fā)生地公安交管部門完成,,當事人不能異地處理。
此外,,為切實方便群眾辦事,,當事人可以跨省異地繳納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具體繳款銀行以現場打印的違法處理通知書注明銀行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