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應急管理廳獲悉,日前,,省政府安委辦結合實際,,就做好我省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非煤礦山的關閉計劃指標和關閉對象范圍等事項進行了安排部署,全省擬定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非煤礦山58家,。
除符合國務院安委辦《關于做好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非煤礦山工作的通知》關閉條件范圍的非煤礦山外,,我省提出符合以下7種條件之一的非煤礦山,也可列入關閉計劃:長期停產停建,、復工復產無望或扭虧無望,,自動提出關閉的;未依法取得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照,非法違法建設和運行的,;關閉后擅自恢復生產的,;存在越層越界開采違法行為,且拒不整改的,;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未提出延期換證申請的,;位于保護區(qū)內且被國土部門吊銷采礦許可證的;“頭頂庫”或者下游3公里直接威脅區(qū)域內居民區(qū)和重要工業(yè)設施,,無法采用其他方式整改治理的,。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