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薛維柱為太原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薛新福為太原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局長,;
張彤為太原市司法局局長,;
竇力奮為太原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局長,;
邵社教為太原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局長,;
張利為太原市城鄉(xiāng)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局長;
康寶林為太原市農業(yè)農村局局長,;
高屹城為太原市商務局局長,;
姚曉蓉為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宮殿元為太原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主任,;
崔燕為太原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劉劍明為太原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劉軍華為太原市審計局局長,;
李波為太原市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
張寶軍為太原市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郭德魁為太原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
郝淑貞為太原市醫(yī)療保障局局長,;
鄭文明為太原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局長;
趙宏亮為太原市信訪局局長,;
孫煒為太原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
張曉峰為太原市能源局局長,;
姜波為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局長,;
薛建明為太原市促進外來投資局局長;
孫泉為太原市大數據應用局局長,。
決定免去:
薛建明的太原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李波的太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局長職務,;
王東立的太原市房產管理局局長職務,。
在這次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中,屬于合并的,、不再保留的或者更名的政府工作部門,,其原任局長、主任即予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