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大渡口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4·21”利用網絡銷售盜版幼兒教輔材料案進行判決,分別判處姚某,、馮某鳳,、馮某龍3人2年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3000元至5000元不等罰金。該案被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安部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局等六部門確定為聯合掛牌督辦案件,,系近年來重慶破獲的首例利用網絡銷售盜版幼兒教輔材料案,。
2021年4月20日,接群眾舉報稱,,反映重慶市大渡口區(qū)茄子溪片區(qū)存在盜版圖書倉庫。接報后,,重慶市大渡口區(qū)“掃黃打非”辦公室賡即聯合公安,、文化執(zhí)法,、街道辦等單位對該倉庫進行檢查,,在該公司發(fā)現有教輔材料21種,,共計出版物45797冊,并且該類出版物還在某購物平臺上進行售賣,。
經查,,202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馮氏兄弟設立印刷包裝有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大肆印制,、銷售多家企業(yè)旗下知名幼兒英語繪本圖書,;犯罪嫌疑人姚某在某購物網站開設網店,,大量購進該盜版圖書并以正品“優(yōu)惠”名義銷售牟利,。截至案發(fā),姚某從馮氏兄弟處累計購進各類非法出版物共40余噸,、涉案金額4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