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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親情一份法律保障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朱紅亮 2024年12月04日 08:59

  年過八旬的王大爺想把房產留給孫子繼承,,又擔心婚姻不順的兒子老無所居,,二者只能“二選一”?城南公證處通過全省首次遺囑設立居住權的方式,,實現(xiàn)了老人生前的心愿,,讓愛與守護得以延續(xù)。(“并州新聞”客戶端12月3日)

  太原城南公證處遺囑設立居住權,,巧妙化解王大爺的兩難困境,,為平衡親情與權益找到了可行性路徑。

  傳統(tǒng)觀念里,,房子是避風港,。單一的遺囑分配,,主要關注房屋等財產的所有權歸屬,房產作為一個整體被分配出去后,,居住權也隨之轉移,,難免顧此失彼。而居住權的引入,,打破了僵局:孫子獲得房屋所有權,,開啟新的生活,兒子保有居住權安度晚年,,兩全其美,。

  此次法律實踐是民法典新規(guī)落地生根的生動范例。作為新增用益物權,,居住權不再是紙面條文,,真正融入百姓日常規(guī)劃。公證部門精準捕捉需求,,為老人量身定制方案,,全程跟蹤服務,彰顯法律實操層面的靈活性與實用性,。它不僅僅為個體居住訴求上了保險栓,,還向社會宣示了法律護航百姓生活場景的效能。在明晰產權的同時,,保障了弱勢群體居住權益,遏制房產紛爭衍生的社會亂象,。

  人口老齡化加劇,,獨居老人、失獨老人養(yǎng)老居住難題頻現(xiàn),。居住權遺囑猶如養(yǎng)老安全閥,,子女繼承房產后,,老人依法享有居住權,。居家養(yǎng)老模式借此愈發(fā)穩(wěn)固,在減輕社會養(yǎng)老負擔的同時,,契合當下養(yǎng)老多元化需求,。

  普法永遠在路上,。居住權是一種基本權益,需要加大力度普及宣傳,。登記流程繁瑣,、手續(xù)對接復雜等實操問題,需要簡化優(yōu)化,。監(jiān)管層面,,如何防范居住權被惡意濫用,亦需精細規(guī)則兜底。

  居住權遺囑,,如同房產分配的“定盤星”,,穩(wěn)權益、系親情,,需要多方合力,,協(xié)同前行,讓這一暖心制度惠及更多的人,。

(責編:張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