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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黃?!薄昂谥薪椤?太原公安開展專項行動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記者 楊沫 2023年10月30日 07:31

  為進一步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10月27日,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依法打擊整治“黃牛”“黑中介”等破壞營商環(huán)境問題專項行動,,重點打擊4類問題、15種情形,,并接受群眾舉報,。

  此次行動的整治對象是在政務服務中的“黃牛”“黑中介”“中間人”等及其背后的公職人員和“保護傘”,。整治時間截止到2024年2月,。

  整治內容主要有:

  (一)催生“黃牛”“黑中介”的問題,。

  1.違規(guī)設定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的中介服務事項,;將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轉移或委托給中介機構;明確或變相指定中介機構壟斷服務,,干預市場主體選取中介機構等行為,。

  2.工作人員濫用行政審批權或自由裁量權、政策解釋權等,,造成企業(yè),、群眾辦事困難,滋生“黃?!薄爸薪椤贝k問題,。

  3.政務服務部門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及群眾采取推、拖,、繞等方式,,造成企業(yè)、群眾辦事困難,,滋生“黃?!薄爸薪椤贝k問題。

  4.其他因政務行為不合理不合法而催生“黃?!薄昂谥薪椤钡那樾?。

  (二)勾結“黃牛”“黑中介”的問題,。

  5.工作人員與“黃?!薄昂谥薪椤毕嗷ス唇Y,進行有償代辦,、插隊辦理,、預留名額等“開后門”行為及暗箱操作、弄虛作假,、違規(guī)操作等不法行為,。

  6.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刁難、暗示,、推薦,、指定等方式強制辦事企業(yè)或群眾找“黃?!薄昂谥薪椤贝k等行為。

  7.工作人員幫助社會中介機構,、中間人有償代理,、強制購買服務或產品等行為。

  8.工作人員參與中介機構經營或持股分紅,,變相充當“黃?!薄爸薪椤钡男袨椤?/p>

  9.其他通過勾結或充當中間人,,利用政府公權力牟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三)默許“黃牛”“黑中介”的問題,。

  10.政務服務機構對“黃?!惫辉谄鋱鏊鶅认蜣k事企業(yè)及群眾招攬業(yè)務的行為不制止、不報告,、不解決等情形,。

  11.群眾反映“黃牛”“黑中介”問題,,不受理,、不處理等行為,。

  12.對“黃?!薄昂谥薪椤甭犞沃⒉宦劜粏柕惹樾?。

  (四)放縱“黃?!薄昂谥薪椤钡膯栴}。

  13.明知職責范圍內存在“黃?!薄昂谥薪椤眴栴}而不針對性研究制定完善相關制度機制等情形,。

  14.對職責范圍內“黃牛”“黑中介”問題嚴重而不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或追責問責不到位等情形,。

  15.對政務服務工作人員與“黃牛”“黑中介”勾結問題線索不移交或不查處等情形,。

  舉報方式有兩種,,電話舉報請撥打:0351-110;信件舉報請寄至:太原市公安局,。

  太原警方提醒,,對舉報人信息,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應如實反映問題情況,,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對惡意舉報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相關責任,。歡迎廣大企業(yè)、社會各界主動監(jiān)督,,共同推動全市營商環(huán)境持續(xù)優(yōu)化,,助力推動太原高質量發(fā)展。

(責編:張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