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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 55種行為有了處罰基準

來源:太原日報 作者:李曉并 2022年12月22日 08:32

  違法扣押證件,、檔案,、收取財物;違法延長工作時間,;違反勞動報酬支付規(guī)定等,都有了新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省人社廳12月21日印發(fā)《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明確55種違反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行政處罰基準,并將于2023年1月開始實施,。

  勞動保障監(jiān)察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等,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社會危害程度及當事人主觀過錯等因素,,確定行政處罰形式,、處罰幅度,合理使用裁量權的原則和行為基準,。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違法行為的情節(jié),、侵害對象人數(shù)、涉案金額,、危害后果的輕重等,,將決定予以處罰的違法行為劃分為三檔:一般、較重,、嚴重,。

  同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一年內(nèi)(或同一時期),對類別,、性質(zhì),、情節(jié)相同或者相近事項的案件,適用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應當基本相同或相近,。沒有法定依據(jù)或者給予行政處罰的規(guī)定未經(jīng)公布的,,不得實施行政處罰,。

(責編:范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