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科研人員經費使用自主權,最新下發(fā)的《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中提到,,我省將在基礎研究計劃項目的經費使用中率先試行“包干制”,。
3月18日,省科技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說,,“包干制”的試點項目范圍是自2022年起批準資助的山西省基礎研究計劃自由探索類項目,,包括:杰出青年培育項目、優(yōu)秀青年培育項目,、青年科學研究項目,、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等四種類型。
試點單位應是在省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科研管理規(guī)范,,擁有健全的財務、資產,、政府采購等內部管理辦法和內控制度,,能夠切實履行監(jiān)督檢查責任;社會信用良好,,近三年內沒有因失信行為被有關部門納入黑名單,,或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實施行政處罰等,。項目資金應當納入試點單位的財務統(tǒng)一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項目資金由項目負責人自主決定使用,,無需履行調劑程序。
同時,,實行項目負責人承諾制,。項目負責人需簽署經費使用承諾書,承諾尊重科研規(guī)律,,弘揚科學家精神,,遵守科研倫理道德和作風學風誠信要求,認真開展科學研究,;承諾項目經費全部用于與本項目研究工作相關支出的基礎上,,厲行勤儉節(jié)約,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與科學研究無關的支出,。
此外,,試點單位是經費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和財務制度,,完善內部風險防控機制,,制定經費使用“包干制”操作規(guī)范或操作流程等管理規(guī)定,并通過官方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