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旅廳2日消息,為支持旅行社恢復發(fā)展,我省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
省文旅廳發(fā)布通知,,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暫退部分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應對經營困難的通知》要求暫退80%保證金的旅行社,,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2月6日至2021年10月18日期間所有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提出暫退保證金申請的,,暫退標準為應交納數額的80%,補足保證金期限為2022年12月31日,。
(責編:張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