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紛平臺這個法子真應該好好推廣,?!碑斒氯笋R某某通過我省剛剛推出的多元解紛平臺,僅用一天時間就和孩子母親達成調解協(xié)議,,成功要回孩子的撫養(yǎng)權,。8月8日,,省法院發(fā)布消息,,運城市鹽湖區(qū)法院近日通過多元解紛平臺成功調解一起變更撫養(yǎng)權案,成為全省首個運用該平臺調解成功的案例,。
原告馬某某與被告陳某于2013年5月協(xié)議離婚,,離婚時兩人的孩子年齡尚小,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雙方協(xié)議孩子隨母親生活,,但孩子在實際成長過程中跟著父親的時間更長,和父親的感情更為親近,。隨著孩子逐漸長大懂事,,產生了跟父親一起生活的意愿,母親陳某卻始終拒絕辦理撫養(yǎng)權變更手續(xù),,親戚家人反復勸說無果,,原告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孩子撫養(yǎng)權,。
鹽湖區(qū)法院接收到案件后,,現場進行資料審查,認為該案屬家事糾紛范疇,,如果用審理,、判決的方式解決,不利于維護家庭和睦及孩子健康成長,。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解決,,既能縮短爭議解決的周期,也能節(jié)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鹽湖區(qū)法院通過多元解紛平臺將該案件推送至區(qū)司法局,委托司法局對該起矛盾糾紛調解,。
司法局在收到平臺推送后,,迅速將案件指派給鹽湖區(qū)司法局東城司法所專職人民調解員,并當天組織雙方調解,。在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傾訴后,,從孩子如何健康成長,怎樣共同為女兒營造一個健康的成長環(huán)境的角度,,耐心細致地說理講法,,逐步化解了二人的心結,最終心悅誠服地達成調解協(xié)議,。司法局隨即通過多元解紛平臺向法院反饋結果,由法院出具調解書,,在一天之內,,快速高效地化解了該起矛盾糾紛,。
多元解紛平臺由省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共同開發(fā),、搭建、應用,,7月30日正式亮相,。該平臺整合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公安掌上派出所,、司法行政機關智慧調解服務系統(tǒng)三大平臺,,徹底改變以往多元解紛“九龍治水”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