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月1日起,,我市交管部門將對電動自行車采取分類分階段管理措施,。同時,,加快推進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目前,,10個交警大隊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站開展延時服務,,解決群眾實際需求。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結合我市實際,,5月1日起,我市交管部門將對電動自行車采取分類分階段管理措施,。具體為:5月1日起至8月31日,,對外觀尺寸、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技術標準嚴重超標的,,如“超級路霸”“黑金剛”“陸地巡洋艦”等類型的電動自行車,將按照“機動車無牌無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查扣,,堅決杜絕非法超標車輛上路行駛,;從9月1日開始,對不按規(guī)定掛牌的電動自行車嚴查,、嚴管,、嚴處。同時,,從5月1日起,,交管部門將對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違法載人,、斑馬線騎行、不各行其道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管理,。
為緩解市民電動自行車上牌排隊難題,,交管部門增加站點和工作人員,開展延時服務,,各交警大隊設立的登記點工作時間統(tǒng)一調整為早8時至晚8時,,同時民警雙休日、節(jié)假日不休息,,按上述工作時間繼續(xù)為群眾服務,。(楊沫、楊杰)